標題:高級中等學校學生「赴國外學校學習前」及「返國後列抵學分」權益說明
單位:教務處(註冊組)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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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旨】高級中等學校學生「赴國外學校學習前」及「返國後列抵學分」權益說明

【說明】

 

 

一、詳如附件1